甲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乙公司,约定6个月的免租期,请问这6个月是否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了?
答复:
免租期内,虽然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但是并不免征房产税,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甲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乙公司,约定6个月的免租期,请问这6个月是否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了?
答复:
免租期内,虽然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但是并不免征房产税,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