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文章内容来源:上海税务
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国创业者,现本公司已在拼多多平台开通官方店铺,注册上海公司只需9.9元。欢迎全国要在上海创业的朋友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