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制定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流程》,严格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发行人与劳务公司核算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流程如下:
①发行人劳务派遣供应商的准入需经发行人审批,劳务派遣公司接受发行人的管理考核;
②各专业工厂根据生产计划提出用工数量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按协议要求进行用工派遣;
③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按实际工时核算,由车间班组记录实际出勤工时,车间每月 10 日前统计汇总上月度劳务派遣用工出勤工时, 并形成月度考勤表, 由劳务派遣用工本人、劳务派遣公司确认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汇总编制月度劳务派遣用工明细表,经各用工部门及公司职能部门确认和批准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劳务发票,转财务部于月底前完成支付,并分工厂、车间进行成本归集和分配。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劳务派遣费用: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劳务费/制造费用-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
②支付劳务派遣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2)劳务外包的成本核算方法
发行人劳务外包主要包括保安、保洁与雷工程机械的机械零部件加工装配工等。保安与保洁成本核算方式的流程如下:
①发行人与劳务外包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约定劳务外包费用的结算方式;
②劳务外包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组织人员入场进行服务工作;
③劳务外包公司按月与发行人核对工作范围、工作质量,并基于协议约定计算当月劳务外包费用;
④基于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完成情况,由劳务外包公司向发行人开具发票,发行人于月底前完成劳务外包服务费支付,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工程机械的机械零部件加工装配工等成本核算方式的流程如下
①工程机械与劳务外包公司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约定劳务外包费用的结算方式;
②劳务外包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组织人员入场进行服务工作;
③劳务外包公司按月与雷沃工程机械核对工作范围、工作质量,并基于工时单价及投入工时数计算当月的劳务外包费;④基于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完成情况,由劳务外包公司向雷沃工程机械开具发票,雷沃工程机械于月底前完成劳务外包费用支付,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实习生的成本核算方法
发行人制定了《实习人员管理流程》,严格规范实习学生管理,发行人与实习学生核算实习津贴的管理流程如下:
①各专业工厂根据生产计划提出实习生用工数量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安排与合作的职业院校开展实习合作,与职业院校确认实习人员名单及分配岗位;
②发行人与职业院校及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③发行人按照《实习人员管理流程》对实习学生进行月度综合评价。实习学生的考勤每天由车间班组长报送至车间统计员汇总后,由各专业工厂于每月 10 日前审批,作为核发津贴的依据,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实习生津贴发放表, 经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分管人力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审批后发放至实习学生。财务部据此计提当月实习生津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分工厂、车间进行成本归集和分配。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实习生费用: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工资/制造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②支付实习生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4)共享用工的成本核算方法
发行人共享用工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按照公司《薪酬发放管理流程》核算工资,具体管理流程如下:
①每月 7 日前由各共享用工合作单位与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员根据考勤确定发薪名单, 8 日前由各共享用工合作单位提报拨付工资数据;
②每月 16 日前由企业运营与信息化部核算月度发放工资总额后下发至各共享用工合作单位, 19 日前编制月度工资表, 20 日前由共享用工合作单位及薪酬管理员计算薪资税费;
③财务部依据经审核的共享用工工资汇总表计提当月共享用工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分工厂、车间进行成本归集;
④共享用工合作单位按月开具发票后,发行人与其结算。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共享用工费用: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劳务费/制造费用-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
②支付共享用工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2)相关成本、费用的完整性
发行人制定了《薪酬发放管理流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流程》《实习人员管理流程》,严格规范各类用工管理。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外包用工、共享用工等涉及生产的劳务用工均纳入与正式员工一致的考勤管理体系,车间每日记录员工实际出勤,每月 10 日前统计汇总上月考勤表,由员工本人、相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核算薪酬,并于每月 20 日前将薪酬和考勤表报送财务部复核,财务部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共享用工薪酬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在电子报账系统内提交报销单据,经分管副总审批后,由财务部共享中心负责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预算充足、单据合规、签批手续完整,审核无误后进行资金支付。
实习生津贴由人力资源部核算完成后在 HR 系统内报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完成后,由财务部共享中心对实习生津贴发放总额进行审核,并进行计税,计税完成报送分管副总审批,相关审批流程结束后进行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