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收取的货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发布)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收取的货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发布)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