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系误读。
因此,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是不能收款了,而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比如说,一个普通用户正常来说一天也就会使用几次收付款,但如果该个人收款码一天被使用了几百上千次,很明显就是用作了经营收款,肯定会被限制。
因此:对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只需要个人收款条码换成商户收款条码(参照特约商户管理),收款不受影响。对于普通消费者,正常扫码支付或收款没有影响。
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