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打算享受缓缴政策,请问公告中部分税费种销售额包括哪些?销售额又如何确定?
答:根据公告第二条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种的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享受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三)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计算年销售额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成立时间,以纳税人在税务系统中办理信息确认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