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1号开始,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取消备案
根据《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八条规定,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2、纳税人享受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的,要留存哪些备查资料?
符合耕地占用税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应留存下列材料:(一)军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二)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三)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四)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土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五)其他减免耕地占用税情形的证明材料。
3、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凭证账本保存期限是15年还是30年?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凭证账本等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